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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反饋意見回復
其他應收款 夏茗 6,738.84 --其他應收款 楊俊敘 3,104.70 --其他應收款 李景春 1,152.30 --上述其他應收款中,為股東夏茗、楊俊敘、李景春因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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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業務需求向公司的借款,金額很小,均為備用金,如借用
的差旅費、招待費等。公司股東目前是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、
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況。公司在股份制改造時已經制訂《防范
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管理制度》,該制度能夠有效防范控
股股東及關聯方占有公司資金、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況。
結論性意見 綜上,項目組認為公司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目前
是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、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況,公司生產經
營所需資產資源均在公司名下,股東與公司存在的資金往來為
公司正常經營中產生的備用金,均為合理情形。
補充披露 無
10、公司股改時,註冊資本增加至 1200 萬元。請主辦券商及律
師核查自然人股東個人所得稅繳納的合法合規性並發表明確意見。
主辦券商回復:
盡調(核查)過
程描述
通過訪談公司管理層、核查公司審計報告等方式對公司個人所
得稅繳納情況進行核查。
事實(證據)列
示
訪談紀錄、承諾文件
依法合理分析 經核查,改制前公司註冊資本為 3,763,473.12 元,改制
後註冊資本增加至 1200 萬元,其中涉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
7,736,556.88 元,涉及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 499,970 元。
依據《國傢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
征收管理的通知》(國稅發[2010]54 號)規定,加強企業轉
增註冊資本和股本管理,對以未分配利潤、盈餘公積和除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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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註冊資本和股本的,要按照
“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”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。
根據《財政部、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
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[2015]41 號)第三項的規定:
“個人應在發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 15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
申報納稅。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,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
計劃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,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
超過 5 個公歷年度內(含)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。”
根據上述規定,公司股東計劃於 5 年內分期將個人所得稅
繳納完畢,該分期計劃目前未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
依據股東李景春、李成立、夏茗、趙鵬舉、楊俊敘於 2015
年 8 月 25 日分別出具的《承諾書》,承諾於 5 年內分期將個人
所得稅繳納完畢,若上述未繳納個人所得稅事宜發生稅務機關
追繳或處罰情形,由承諾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。
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,承諾人負責賠償。
結論性意見 綜上,項目組認為公司雖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,但相關股
東已出具的承諾,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費用,不會對公
司本次掛牌和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。
補充披露 無
二、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問題
主辦券商提供的“3-4-3 對內核會議反饋意見的回復”文件存在
不完整、不連續的情況,請主辦券商說明出現前述情況的原因,並對
過敏空氣清淨機
項目組落實內核會議相關問題的情況進行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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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如下:
項目組對申報文件中“3-4-3 對內核會議反饋意見的回復文件”進行復核,
部分頁面缺失的主要原因為制作電子版材料時,文件制作單位漏將雙面掃描改為
單面掃描,致使漏掃瞭部分頁面,項目組復核內部文件流程,3-4-3 對內核會議
反饋意見的回復文件為完整版本,經核查,公司留檔的紙質蓋章文件為完整版本。
項目組已在 BPM 系統中補充上傳 3-4-3 對內核會議反饋意見的回復文件完
整版本的 pdf、 word 版本。對於給貴司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,同時公司、主辦券
商、律師、會計師已重新檢查申請文件, 對於發現的錯誤進行更正,對於不完善
之處進行補充披露。
三、申報文件的相關問題
請公司和中介機構知曉並檢查 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申報文件中
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:
(1) 為便於登記,請以“股”為單位列示股份數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文件中均以“股”為單位列示股份數。
(2)請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數量,檢查股份解限售是否準確
無誤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醫院空氣清淨機
文件中已經列表披露瞭可流通股股份數量,股份解限售準確無誤。
(3)公司所屬行業歸類應按照上市公司、國民經濟、股轉系統
的行業分類分別列示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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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中公司所屬行業歸類均已按照上市公司、國民經濟、股轉系統的行業分類分
別列示。
(4)兩年一期財務指標簡表格式是否正確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文件中兩年一期財務指標簡表格式正確無誤。
(5)在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中披露掛牌後股票轉讓方式;如果
采用做市轉讓的,請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、做市商信息。
空氣清淨機使用方法 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在《公
開轉讓說明書》中披露瞭公司掛牌後以“協議轉讓方式”作為股票轉讓方式。
(6)歷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簽字蓋章並簽署最新日期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文件中歷次修改的文件均為重新簽字蓋章並簽署最新日期的文件。
(7)請將補充法律意見書、修改後的公開轉讓說明書、推薦報
告、審計報告(如有) 等披露文件上傳到指定披露位臵,以保證能成
功披露和歸檔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知曉此要求,確認上報文件時將相關披露文件上傳到指定披
露位置。
(8)申請掛牌公司自申報受理之日起,即納入信息披露監管。
請知悉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相關的業務規則,對於報告期內、報告
期後、自申報受理至取得掛牌函並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間發生的重大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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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及時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確認已知悉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相關的業務規則,對於報
告期內、報告期後、自申報受理至取得掛牌函並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間發生的重大
事項將及時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。
(9)請公司及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主體檢查各自的公開披露文
件中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內容,若有,請在相關文件中說明具體情況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及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主體均已檢查瞭公開披露文件,確認不存在不一
致的內容。
(10)請公司及中介機構註意反鐳復為公開文件, 回復時請斟
酌披露的方式及內容,若存在由於涉及特殊原因申請豁免披露的, 請
提交豁免申請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對此均已知悉。
(11) 請主辦券商提交股票初始登記申請表(券商蓋章版本和可
編輯版本)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主辦券商已通過附件二的形式提交瞭股票初始登記申請表。
(12) 若公司存在掛牌同時發行,請公司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
露股票發行事項, 於股票發行事項完成後提交發行備案材料的電子文
件至受理部門郵箱 shouli@neeq.org.cn,並在取得受理通知後將全
套發行備案材料上傳至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支持平臺(BPM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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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不存在掛牌同時發行的情形。
(13) 存在不能按期回復的,請於到期前告知審查人員並將公司
或主辦券商蓋章的延期回復申請的電子版發送至審查人員郵箱,並在
上傳回復文件時作為附件提交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與審查人員溝通,並將延期回復申請電子版發送
至審查人員郵箱,並按照要求在上傳回復文件時作為附件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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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頁無正文,為《關於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掛牌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
復》之簽字蓋章頁)
項目負責人:____________
楊雨亭
項目小組成員:
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楊雨亭 徐丁馨 雷 雯 徐磊
內核專員:___________
尹仁勇
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2015 年 12 月 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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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頁無正文,為《關於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掛牌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
復》之簽字蓋章頁)
法定代表人簽字:
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2015 年 12 月 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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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應收款 夏茗 6,738.84 --其他應收款 楊俊敘 3,104.70 --其他應收款 李景春 1,152.30 --上述其他應收款中,為股東夏茗、楊俊敘、李景春因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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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業務需求向公司的借款,金額很小,均為備用金,如借用
的差旅費、招待費等。公司股東目前是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、
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況。公司在股份制改造時已經制訂《防范
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占用管理制度》,該制度能夠有效防范控
股股東及關聯方占有公司資金、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況。
結論性意見 綜上,項目組認為公司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目前
是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、資產或其他資源的情況,公司生產經
營所需資產資源均在公司名下,股東與公司存在的資金往來為
公司正常經營中產生的備用金,均為合理情形。
補充披露 無
10、公司股改時,註冊資本增加至 1200 萬元。請主辦券商及律
師核查自然人股東個人所得稅繳納的合法合規性並發表明確意見。
主辦券商回復:
盡調(核查)過
程描述
通過訪談公司管理層、核查公司審計報告等方式對公司個人所
得稅繳納情況進行核查。
事實(證據)列
示
訪談紀錄、承諾文件
依法合理分析 經核查,改制前公司註冊資本為 3,763,473.12 元,改制
後註冊資本增加至 1200 萬元,其中涉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
7,736,556.88 元,涉及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 499,970 元。
依據《國傢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
征收管理的通知》(國稅發[2010]54 號)規定,加強企業轉
增註冊資本和股本管理,對以未分配利潤、盈餘公積和除股票
34 / 40
溢價發行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註冊資本和股本的,要按照
“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”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。
根據《財政部、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
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》(財稅[2015]41 號)第三項的規定:
“個人應在發生上述應稅行為的次月 15 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
申報納稅。納稅人一次性繳稅有困難的,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
計劃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後,自發生上述應稅行為之日起不
超過 5 個公歷年度內(含)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。”
根據上述規定,公司股東計劃於 5 年內分期將個人所得稅
繳納完畢,該分期計劃目前未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。
依據股東李景春、李成立、夏茗、趙鵬舉、楊俊敘於 2015
年 8 月 25 日分別出具的《承諾書》,承諾於 5 年內分期將個人
所得稅繳納完畢,若上述未繳納個人所得稅事宜發生稅務機關
追繳或處罰情形,由承諾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。
如給公司造成損失的,承諾人負責賠償。
結論性意見 綜上,項目組認為公司雖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,但相關股
東已出具的承諾,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費用,不會對公
司本次掛牌和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。
補充披露 無
二、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問題
主辦券商提供的“3-4-3 對內核會議反饋意見的回復”文件存在
不完整、不連續的情況,請主辦券商說明出現前述情況的原因,並對
過敏空氣清淨機
項目組落實內核會議相關問題的情況進行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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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如下:
項目組對申報文件中“3-4-3 對內核會議反饋意見的回復文件”進行復核,
部分頁面缺失的主要原因為制作電子版材料時,文件制作單位漏將雙面掃描改為
單面掃描,致使漏掃瞭部分頁面,項目組復核內部文件流程,3-4-3 對內核會議
反饋意見的回復文件為完整版本,經核查,公司留檔的紙質蓋章文件為完整版本。
項目組已在 BPM 系統中補充上傳 3-4-3 對內核會議反饋意見的回復文件完
整版本的 pdf、 word 版本。對於給貴司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,同時公司、主辦券
商、律師、會計師已重新檢查申請文件, 對於發現的錯誤進行更正,對於不完善
之處進行補充披露。
三、申報文件的相關問題
請公司和中介機構知曉並檢查 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申報文件中
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:
(1) 為便於登記,請以“股”為單位列示股份數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文件中均以“股”為單位列示股份數。
(2)請列表披露可流通股股份數量,檢查股份解限售是否準確
無誤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醫院空氣清淨機
文件中已經列表披露瞭可流通股股份數量,股份解限售準確無誤。
(3)公司所屬行業歸類應按照上市公司、國民經濟、股轉系統
的行業分類分別列示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36 / 40
文件中公司所屬行業歸類均已按照上市公司、國民經濟、股轉系統的行業分類分
別列示。
(4)兩年一期財務指標簡表格式是否正確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文件中兩年一期財務指標簡表格式正確無誤。
(5)在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中披露掛牌後股票轉讓方式;如果
采用做市轉讓的,請披露做市股份的取得方式、做市商信息。
空氣清淨機使用方法 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在《公
開轉讓說明書》中披露瞭公司掛牌後以“協議轉讓方式”作為股票轉讓方式。
(6)歷次修改的文件均需重新簽字蓋章並簽署最新日期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檢查《公開轉讓說明書》等披露文件,確認申報
文件中歷次修改的文件均為重新簽字蓋章並簽署最新日期的文件。
(7)請將補充法律意見書、修改後的公開轉讓說明書、推薦報
告、審計報告(如有) 等披露文件上傳到指定披露位臵,以保證能成
功披露和歸檔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知曉此要求,確認上報文件時將相關披露文件上傳到指定披
露位置。
(8)申請掛牌公司自申報受理之日起,即納入信息披露監管。
請知悉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相關的業務規則,對於報告期內、報告
期後、自申報受理至取得掛牌函並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間發生的重大事
37 / 40
項及時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確認已知悉全國股轉系統信息披露相關的業務規則,對於報
告期內、報告期後、自申報受理至取得掛牌函並首次信息披露的期間發生的重大
事項將及時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。
(9)請公司及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主體檢查各自的公開披露文
件中是否存在不一致的內容,若有,請在相關文件中說明具體情況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及中介機構等相關責任主體均已檢查瞭公開披露文件,確認不存在不一
致的內容。
(10)請公司及中介機構註意反鐳復為公開文件, 回復時請斟
酌披露的方式及內容,若存在由於涉及特殊原因申請豁免披露的, 請
提交豁免申請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對此均已知悉。
(11) 請主辦券商提交股票初始登記申請表(券商蓋章版本和可
編輯版本)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主辦券商已通過附件二的形式提交瞭股票初始登記申請表。
(12) 若公司存在掛牌同時發行,請公司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
露股票發行事項, 於股票發行事項完成後提交發行備案材料的電子文
件至受理部門郵箱 shouli@neeq.org.cn,並在取得受理通知後將全
套發行備案材料上傳至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業務支持平臺(BPM)。
38 / 40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不存在掛牌同時發行的情形。
(13) 存在不能按期回復的,請於到期前告知審查人員並將公司
或主辦券商蓋章的延期回復申請的電子版發送至審查人員郵箱,並在
上傳回復文件時作為附件提交。
公司、主辦券商回復:
公司、主辦券商已按照要求與審查人員溝通,並將延期回復申請電子版發送
至審查人員郵箱,並按照要求在上傳回復文件時作為附件提交。
39 / 40
(本頁無正文,為《關於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掛牌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
復》之簽字蓋章頁)
項目負責人:____________
楊雨亭
項目小組成員:
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楊雨亭 徐丁馨 雷 雯 徐磊
內核專員:___________
尹仁勇
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2015 年 12 月 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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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頁無正文,為《關於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掛牌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
復》之簽字蓋章頁)
法定代表人簽字:
北京中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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